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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147259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李先生     提问时间:2017-12-29 14:04:35
物业收费标准不执行
中海银海熙岸小区前期物业合同已到期,可物业仍按原来2.5元/平米的标准收取物业费,烟台市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形同虚设,请问你们物价部门为什么不去查处?不要再把责任推给住建部门,你们要是没有执法权力可以联合住建部门去联合执法啊~现在烟台好多小区都有这种现象,你们只出了个文件就不管不问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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