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我要提问
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147507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8-01-29 12:39:54
烟台辉腾尚宅家具设计不给实习生发工资
我妹妹通过智联招聘应聘进入辉腾尚宅,因为还未毕业,无法签订劳动合同,原应聘设计师,但该公司安排派单员,但约定工资为底薪加提成,前四个月发的现金,最后两个月忽然说不发了,理由是没有业绩;咨询劳动仲裁,回复说因为档案是学生,不是正式员工,无法受理,请问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我想我妹妹这种情况肯定不是第一个,目前劳动法没有对在校大学生实习工作作出法律规定,但不能让无耻奸商钻法律的空子,贵局是不是能处理下,谢谢。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8-02-02 10:44:16

感谢您对劳动监察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以及年满十六周岁的在校学生的,应当与被招用人员订立书面劳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校学生应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协议,发生争议可通过诉讼渠道处理。 您也可拨打芝罘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电话:6224928咨询。
提示:只有提问网友本人可参与  满意度说明
满意度调查: 查询密码:
网友回复
关于水母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法 | 版权声明 | 平台公约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电话:12377举报邮箱: 侵权假冒举报:0535-1231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5-6631312举报邮箱(未成年人的举报平台): 举报受理和处置管理办法
山东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站疫情防控有害信息专项举报入口:jubao@shm.com.cn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专区暴恐举报网暴举报

  • 水母网官网微信

  • 水母网官网微博
本站官方网址www.shm.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