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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147943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8-03-23 17:48:18
实际扣费和使用电量不一致
实际电量106度,电费57.97¥,电费欠费通知单是3月7日贴于门外,写得却是到3月10日最后交费日,已于3月9日(提前一天)存足电费余钱在银行账号中,于3月11日上午查询未划出电费,但是今天3月13日查询扣电费58.97¥多扣1¥?!不合理!!!我的户号0065466995.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8-03-28 16:27:41

尊敬的客户:    您好!    经落实,您所说的实际电量106度,电费57.97¥是2018年2月份您的用电量和电费,2月份的电费缴纳日期为2月28日,由于您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电费,根据供电营业规则,对您收取1元的违约金,即为您所说的多出来的1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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