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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148112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8-04-10 10:50:03
商品房交付不符合合同约定怎么办?
我们是金地格林嘉园的业主,根据当初与开发商约定的商品房交付标准,楼房的电梯间应为地面、墙面均为高档玻化砖,楼梯间为水泥砂浆压光地面,入户门为高档防盗门。实际交付至今,电梯间、楼梯间地面仍为水泥砂浆地面,墙面未美化,入户门也为一般的防火门。对开发商这种不按约定交房的行为,贵局能否责令其改正?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8-04-25 09:03:54

您好,你反映的问题请咨询莱山区住建局。6891767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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