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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148147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8-04-12 12:44:29
这种调解正常吗?
更可笑的是,对于一些并未按钥匙拒绝验收交付的购房人,芝罘区法院居然一再通过律师施压动员这些购房者通过调解赔偿,而所谓的调解却并不是由区法院做为公正的一方主持下,原被告双方协对等协商达成一致,而是让二方自行接触,且被告律师明确指出只能按照后同约定的日万分之五赔偿到2017年8月31日(已接钥匙的则赔偿到接钥匙为止)。如果不同意这个由开发商单方面强行规定的赔偿条件就是不同意调解。请问芝罘区法院,这算是正常调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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