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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咨询 编号:14846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09-06-11 10:48:46
原物业用电问题
我的问题是针对14373的回复:《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已于5月1日开始实施了。原物业小区的用电设施要交给你们,你们却不接收,并说必须得改造好了以后你们才能接收,否则不接收。请问,这种说法对不对?你们电业部门还有其他的规定吗?《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对你们起不起作用?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09-07-01 11:15:16

若有问题请抓紧时间与95598电力免费服务热线联系,供电公司将本着真诚服务的态度为电力客户热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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