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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148984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乔岭     提问时间:2018-07-03 12:17:03
外来务工子女转学问题
我是烟台芝罘区一家造船企业的职工,我在高新区这边上班。孩子随母亲在威海工作和生活。为了能够更好的照顾家庭和孩子,我在高新区买了一处二手房,由于房产证原房主的房产证迟迟不能办理,也就无法进行房产过户。本来寻思在七月份孩子放假前将孩子转学至工作和生活地-烟台高新区实验中学初二学年就读,但是由于保险缴纳地和劳务合同均为芝罘区,还有房产无法提供为本人持有。也就无法给孩子办理转学。刘家义书记最近刚谈到我们山东省干部需要有担当有作为,拜托束缚,为民服务。那么,教育局的领导可否帮帮我们小老百姓解决我们的这个难题。在此拜托各位了。谢谢。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8-07-05 09:58:56

您好,根据《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感谢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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