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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咨询 编号:149215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8-07-22 23:33:49
转业军人落户
你好,请问我2006年入伍,当时因上大学户口未迁移,所以从高校入伍时未注销户口,后因转业,在转业当年提前3个月将户口注销。现面临重新落户,存在以下问题:户口注销时,户籍在父母户口簿上,地址为单位的福利分房,因尚未房改,所以没有房产证,本人户口自出生5岁时迁入单位福利房地址,至今27年,注销户口才3个月,突然发现无处落户了。请问如何才能将户口落回父母家,我还保存着销户的户口页复印件可证明此情况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8-07-27 16:59:21

您好,来信收悉,特此回复:根据您所咨询的问题,若您父母仍在此居住,可以出具原户口簿、转业安置介绍信,经调查核实后可在父母处落户。感谢您对烟台公安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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