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我要提问
满意度: 类型:咨询 编号:150506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8-12-22 09:32:58
夹河畔君悦湾小区交房条件
您好,咨询一下,君悦湾小区二期建设开始交房,但是目前小区内部道具,绿化以及其他公共配套未达到,或者说部分完成。开发商却要交房?而且,交房期限比合同规定的期限的2018年12月31日前,晚了14天。请问可以拒收么?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9-01-13 14:07:38

您好,接到相关投诉后,我局工作人员前往君悦湾小区进行了调查取证,经我们调查,君悦湾二期项目尚未取得质量监管部门的质量监督报告。我们已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的规定,针对该项目未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行为,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立即改正。并约谈了企业负责人,要求立即停止交房。目前,开发企业表示已停止交房。 实践过程中,开发企业交房依据是以与购房者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为准,房产交付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一部分,购房者可根据合同约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规定,通过诉讼手段向开发商追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提示:只有提问网友本人可参与  满意度说明
满意度调查: 查询密码:
网友回复

  • 水母网官网微信

  • 水母网官网微博
本站官方网址www.shm.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