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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15053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09-06-17 20:47:12
“春晓饭店”噪音污染严重超标
我是清泉鑫卉花园小区的业主,我们楼下的东方海洋花园的物业用房被挪作饭店多年,噪音污染严重超标。该饭店名称为“春晓饭店”,他们每天凌晨天不亮就开始做早点,夏天有时晚上12点还在营业,其产生的噪声、油烟严重干扰损害了我们的生活和健康,希望执法部门根据《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六章、第三十二条对其予以关停。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09-06-18 15:00:52

您好!根据《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六章第三十二条规定“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在一个月内进行治理;经治理仍不符合噪声排放标准的,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关闭或者搬迁”。建议您根据此条文向环保部门反映。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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