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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建议 编号:151202     部门:公安局交警支队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9-04-11 15:26:00
在毓璜顶东路应设置禁停警示牌
3月22日后,该路段停车位调整为限时占路停车位,允许停放时段为18:00--次日7:00(3月22日前在路侧有收费占路停车位,允许缴费停放)。但目前情况是交警只在地面上划了标注停放时间的标志线,但是好多驾驶人不注意和不知情,故在停放时段外在此停放的车统统被贴上了罚款单。现在每天几个辅警违规(无正式警察在场)很辛苦,很过瘾的给路两边停的满满的车辆贴罚款单。希望交警人性化,科学合理,早日在毓璜顶东路路段两端设置车辆停放时间的禁停警示指示牌,同时希望向外地学习人性化对第一次不知情违停的车辆贴上禁停告知条,第二次违停再贴罚款单也不迟。另外希望你们做换位思考,停放在该路段的车辆上的老百姓都是去医院看病,治疗,陪护病人的,而不是闲的去逛毓璜顶公园和赶庙会的,应该理解他们的心情,现在每天白天该路段路两旁停了满满的车辆说明大都是不知情不是不差钱的。第一次不知情违停应和在市区其他路段的违停区别开来,也希望辅警别光顾的贴罚单应该首先善意告知驾驶人停放时段并及时引导车辆及时离开。希望你们以人为本,人性化,人情化,理性化,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你们工作的宗旨和第一要素。

【公安局交警支队】答复:2019-04-23 15:39:48

您好,感谢您对交管工作的参与和支持!交管部门根据国标设置标志标线,限时停车位标志位置依次位于(毓西路与焕新路交叉口东20米烟台二中门前、乐山里与焕新路交叉口处,毓璜顶小学门前南北双向各有设置)等五处。建议您遵守交通标志标线,规范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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