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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151394     部门:财政局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9-05-14 10:41:24
烟台城发置业收取滞纳金
到城发置业缴纳公共维修基金时,被告知收取滞纳金。城发置业他是行政机关?收取滞纳金依据呢?敬请监督

【财政局】答复:2019-10-24 17:35:13

您好,城发置业并非市财政局下属企业。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烟办字[2019]56号)第三条第十二项“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缴存、使用规则制度并监督执行”,市住建局为行业主管部门,请向市住建局反映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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