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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151524     部门:财政局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9-06-09 18:54:02
城发置业违规收取滞纳金
我到城发置业康和新城分处缴纳公共维修基金时,被其工作人员由于晚缴纳,需要缴纳滞纳金。我质疑其收取滞纳金行为,被告知就是这样,不服去住建局告我。去住建局投诉,该局回复成发置业属财政局下属的企业,非我局管理范围。城发置业是你局企业,有什么资格收取滞纳金。请贵局督促其停止收取滞纳金行为。

【财政局】答复:2019-07-12 14:31:04

您好,城发置业并非市财政局下属企业。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烟办字[2019]56号)第三条第十二项“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缴存、使用规则制度并监督执行”,市住建局为行业主管部门,请向市住建局反映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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