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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151548     部门: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9-06-13 17:33:13
烟台开发区华明星海湾、宁海佳苑垃圾处理站
严肃要求烟台开发区华明星海湾三期建垃圾处理站换址!第一,距离宁海佳苑和华明星海湾居民楼非常近,根据《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不得设立在临近学校、商场、餐饮店等群众日常生活聚集场所和其他人流密集区域;第二,作业机器噪音污染,影响居民正常休息;第三,环境污染;第四,视觉污染,垃圾房明确要求为密闭结构(有门、不能有窗户),可是配置垃圾压缩车的垃圾房是无法做到密闭结构的,并且体积巨大,严重影响小区整体美观和生活感受;第五,具有垃圾压缩车的垃圾房已经不再是垃圾房的范畴之内了,可以称之为垃圾中转站,其作用已经远远大于小区生活配套设施垃圾房的作用了。
在此,严肃提出我们住户的诉求,让华明星海湾三期的垃圾处理站换地!!
开发商:华明 物业:信德物业

【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答复:2019-06-24 10:10:45

关于华明星海湾小压站选址的问题,经了解,该小区自建的垃圾压缩站,在小区物业管理范围,由华明星海湾开发商自行选址,报规划审批,用于华明星海湾小区居民配套的环卫设施。 建议由办事处、建设交通局、规划局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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