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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151895     部门:毓璜顶医院     提问者:于晓     提问时间:2019-07-31 09:42:07
烟台毓璜顶医院西区停车场设施剐蹭车辆
我的车在七月二十九日傍晚停在毓璜顶医院西区停车场内,因为要照顾病人。在晚上十二点左右到凌晨三点我在车上睡了一觉,然后又去照顾病人。两小时后也就是三十号早上五点左右去医院外边给病人买早饭,走到车前时发现医院的广告架倒在我的车上,有三个。然后我用手机拍照取证,过后我去找保卫处,说是让我报警,我也报了,监控室说是看不见我停的位置。又说停车场不是保卫处管,但是停车场工作人员说是保卫处管。是不是在推卸责任呢?车的剐蹭并不严重,我就是想要个说法。那么停车场收入停车费有没有责任看管车辆?收费可以?有事就推卸?是不是医院的停车场?保卫处是负责什么?我有病人在医院,事实上也没有精力去为了这么点小事去计较。最起码得有人出面说明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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