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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151962     部门:芝罘区住房建设局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9-08-14 09:40:02
鲁东大学违约收费为哪般?
家住芝罘区伴山壹号的业主们最近遇到了一件烦心事,每天开车回家必须要交过路费,而这个给广大业主添堵的收费者竟然是烟台的一所知名高校—鲁东大学。
芝罘区伴山壹号小区2015年建成并向社会销售,因为该小区的地理位置比较特殊,位于鲁东大学东校区内,所以校内连接南北两个校门的一条道路就成了购房业主的必经之路,凡是开车需要掉头进小区的业主都要通行校内这条必经之路。
购房时开发商承诺已与鲁东大学就道路通行问题达成了一致,凡购房业主可以免费通行。2017年1月11日,鲁东大学和伴山壹号小区开发商烟台市城新中鲁置业有限公司又签订了《关于鲁东大学东校区道路通行协议》,该协议明确小区业主的车辆出入鲁东大学东校区15分钟内不收取停车费,协议有效期为五年。在该份协议施行的两年多时间里,广大业主的车辆确实受到了通行免费的待遇。
然而,好景不长。从2019年5月份开始,鲁东大学规定晚上23点至次日5点不允许通行该条道路。对于这样的变化,广大业主也表现出了理解和忍让。但业主的理解和忍让反而成了鲁东大学变本加厉的底气,从8月1日开始鲁东大学终于露出了其本来面目,规定凡是通行的校外车辆必须缴纳通行费,堂而皇之的理由是为了学校的安全,这就直接导致伴山壹号的广大业主回家和出行必须要给鲁东大学缴纳买路钱。试问鲁东大学的各位领导,缴纳了通行费就能保证学校的安全吗?撕毁仍在有效期内的道路通行协议的鲁东大学领导们,你们的法律意识就是这样淡薄吗?你们的个人意志难道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吗?你们的武断行为不仅给广大业主的生活造成诸多不便,而且也给人借机变相敛财的怀疑。目前小区的许多业主只能无奈选择绕行掉头才能规避鲁东大学的买路钱。
针对鲁东大学的违约、违法行为,广大业主已经咨询了法律方面的律师和专家,律师建议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或者开发商起诉鲁东大学,保障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在此之前,先通过媒体向鲁东大学的领导们传递广大业主的合理诉求,希望鲁东大学的领导们遵守协议,遵守法律。

【芝罘区住房建设局】答复:2019-12-30 09:16:05

您好,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局无相关管辖职能,建议您向其他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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