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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咨询 编号:15198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09-06-21 09:23:21
产假不按国家规定时间怎么维权?
我想咨询一下休产假的问题。我们单位休产假时间是3个月,晚婚晚育的增加15天。我询问过妇联,答复:“晚育的,按《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增加产假两个月。”可是我们单位不执行该条例,称执行国家的规定。请问这样可以吗?如果应该执行山东省的规定,我该怎样维权。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09-11-10 14:58:34

您好,感谢您对劳动保障工作的关注,产假的问题建议咨询计生部门,谢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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