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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152412     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局     提问者:刘先生     提问时间:2019-11-25 15:45:40
开发区星颐广场物业公司和置业公司相互推责
开发区星颐广场地下车场进行改造,先改造地下二层。在改造过程中没有设置任何安全警戒,业主的车正常在地下二层停放。业主刘先生于11月3日11:55分左右开车从地下二层往地上一层开,走右侧车道,因在右拐的盲区内堆放了一堆建筑垃圾,在刘先生右拐时不慎将车辆刮伤。被刮后,业主刘先生找到物业公司,物业公司的办事员称不管这事。
刘先生将物业费交给了物业,这事物业有没有责任管呢?带着疑问,11月5日刘先生辗转找到了物业公司的丁姓经理,丁经理称,停车场改造从8月1日开始,停车场管理由星颐广场置业公司管。因刘先生没有置业公司电话,无奈之下,刘先生致电星颐广场售楼电话6100666,询问置业公司电话,接听电话的服务员听说是反映问题,拒不告知置业电话。刘先生自己在网上查询到星颐广场置业公司电话,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称,她向上反映问题给个答复。
11月12日,刘先生再次致电星颐广场置业公司电话,询问解决方案,工作人员称再给问问。11月18日,刘先生再次致电置业公司,魏姓工作人员让刘先生下午2:30找他们部门王经理,当天下午刘先生安排自己的代理人找到王经理,王姓经理答复:“谁让你把车停在那里的,不管。”从11月3日到11月18日刘先生车辆被刮已经过去16天,开发区星颐广场物业公司和置业公司相互推责,刘先生车辆被刮一事到该如何解决?

【住房城乡建设局】答复:2019-11-28 09:07:30

你好,根据属地管理原则,你的问题请向开发区住建局反映处理。电话637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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