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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152434     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局     提问者:孔祥云     提问时间:2019-12-03 14:14:42
水暖井爆裂致家中被水浸泡
本人孔祥云,金地首府14-2-601业主.
事件经过:2016年7月,我与烟台忆境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合同,购得本房,2017年装修,2019年4月入住。
今年供暖开始后,于11月17日前后开始发现厨房、门廊、餐厅、卫生间的墙壁的根部多处有水洇出。隔了一天后到19日(上周三)发现情况很严重,墙上有水珠出现,水渍面积扩大,墙皮起泡。遂找来日丰地暖专业公司人员检测,经过三四小时的检测,发现室内暖气管道、水管均无问题。于是怀疑水是从外部进入房间。
在检查房间外面墙上的水暖井时,听到里面有水流动的声音。水暖井上锁,因此电话联系物业人员。
物业人员赶到现场,打开后,发现确实是暖气管道破裂(水表往家里通的部分),我留下了视频作为证据,并有物业人员与检测公司人员为现场证人。
物业人员更换了管道后离开,并解释说他们只负责维修,让我找地产商索赔损失。但是既不与地产商协调,也不提供联系方式。
后来通过播打12345热线,市住建局一王姓工作人员于11月23日联系我说:金地首府小区属市住建局管,他们已联系地产与物业,督促他们协商解决。
11月25日,水暖井的另一处管道又一次裂开,家里又一次进水。
11月28日,物业人员通知说物业负责给水暖井刷涂料。
但是迄今为止,物业与地产没有采取任何行动,住建局也无任何人联系我。且自始自终,物业对我室内的损失持不负任何责任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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