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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153777     部门:福山区卫生健康局     提问者:189****041     提问时间:2020-09-03 12:32:12
现在规定单位给两个月生育津贴
现在规定单位给两个月生育津贴 领导们 单位如果一直拖着不给呢 或者什么时候给有没有规定

【福山区卫生健康局】答复:2020-10-12 16:01:13

您好,您所说的问题,按照2016年1月22日修订的《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章:奖励与社会保障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若单位没有执行,请通过劳动仲裁或法院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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