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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153856     部门:福山区住房建设局     提问者:王鹏程     提问时间:2020-09-15 17:05:54
福山君悦湾小区墙体漏水问题
房子装修完成后,主卧室安有窗户的墙面渗水,应是连续多天的雨水由外墙渗入。8月29日,我将这一问题反映给君悦湾小区物业,随后物业派内部工作人员前来查看,但没有确定是什么原因。我与物业商定由物业协调更专业的开发商工程部人员前来查看。9月15日,物业在工程部人员并未前来查看的情况下,就断言其无法发现、解决问题,并说只有再次下雨且发生渗水后才能联系工程部人员前来。在我多次要求先让工程部看后再来商定后续解决方案后,物业反复围绕看不出问题这一话题来回避当前可采取的措施。目前墙体渗水问题迟迟没有得到解决。

【福山区住房建设局】答复:2021-04-29 16:21:45

您好,《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物业售后维修服务体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保修期限、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第七十四条:物业保修期届满后,业主专有部分的养护、维修,由业主负责。第七十六条:物业保修期届满后,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责任,由业主共同承担。外墙属于该楼业主的共用部位,保修期内由建设单位维修,保修期届满后由该楼业主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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