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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咨询 编号:153912     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20-09-29 10:30:04
单位不给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合法吗?
应聘时,好多单位待遇上只给缴纳五险,但不给交“住房公积金”。请问,单位的这种做法合法吗?作为管理部门,不进行查处吗?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答复:2020-11-03 14:47:13

您好!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都必须缴纳住房公积金。 对于用工单位不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请及时携带劳动合同、工资单或身份证等材料向单位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进行举报投诉,管理机构受理后将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执法监察科电话:6669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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