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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154022     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提问者:小小虾米     提问时间:2020-10-30 15:42:34
烟台海颐软件践踏劳动法 强制加班 实行886
烟台海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强制要求员工早8点上班,晚上8点下班,周六不休的工作制度。

即便是劳动稽查组下来稽查 也未能给员工一个合理的答复

希望媒体能够给予介入调查 谢谢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答复:2020-11-09 09:40:49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第二十条,企业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一)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二)在休息日安排工作的,应当安排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三)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企业应当将加班工资在下一个工资发放日或者之前支付给劳动者。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对执行国家工时规定和加班工资支付规定监管力度,以保障职工的权益不受侵害。若有职工劳动保障权益受到侵害,可拨打电话:0535-6245176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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