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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154193     部门:福山区住房建设局     提问者:郝先生     提问时间:2020-12-27 10:14:38
烟台福山区福海门物业乱收停车费,逼迫业主购买或租地下车位
福山区福海门小区业主到物业租停车位,物业告知地上没有车位出租,车辆可停放在临时车位,计时收费,一天10元,或者购买和租地下车位,地下停车位一月222元再加40元停车管理费,合计停车费一个月262元,而且要一次缴纳一年才对外出租停车位,一年就是3100多元的停车费的,高的离谱。明明地上有很多停车位,告诉地上车位没有,逼迫业主买地下车位或高价租地下车位。请问相关部门,小区地上和地下车位产权属于谁?小区停车场收费标准是多少?就没有相关部门对物业公司的行为进行监管的吗?

【福山区住房建设局】答复:2021-04-29 10:12:18

您好!福海门小区规划方案,已经2013年4月烟台市城市规划项目审批会33次会议研究通过,小区内规划建设地上停车位249个,实际建设218个地上车位,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其归属权,由开发建设单位出租,出售给业主,除出售给业主的私人车位,根据小区业主需求,地上保留了63个地上临时停车位,以供业主临时停车使用,地上无多余车位出租给业主,烟台乐居物业严格执行:烟价[2018]108号文件规定,所有车位租赁费用和服务费用,均在合理的收费标准之内,不存在高价收取费用的问题,更不没有逼迫业主购买地下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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