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型:投诉 编号:154332 部门:开发区建设交通局 提问者:朱厚军 提问时间:2021-02-04 11:11:49 |
中国哪条法律限制欠物业费的业主不能报名业委会? |
首先,说明一点原因,因为我们好不容易争取的业委会选举街道和居委会给的时间太紧张了,我们很多业主担心错过这次机会,所以通过这种方式进行解决问题. 我是烟台市开发区华电小区的业主,多年以来,我们小区的物业公司服务很差,上个月因为物业公司把门禁卡和物业费绑定的问题,我们很多业主集体找居委会面谈了一次,才发现我们小区的业委会14年成立后再没有过改选,已经过期2年多了,也就是说小区业委会和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也过期两年多没人管了,所以向居委会提出了尽快改选业委会的请求. 昨天收到了居委会的通知,对欠物业费的小区业主禁止报名选举.剥夺了我们业主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我们小区的物业公司服务很差,很多人都是因为跟物业公司有纠纷才拒绝交物业费的,简单打个比方,小区里面监控都坏了没人修,路灯不亮没人管,我们的车被划了刮了,地下室被撬了,进小偷了,报警后因为没有监控得不到有效的解决和破案.现在还有哪个小区是这样的?监控是最基本的安全保障啊,我们华电小区就基本没有监控!还有小区安装门禁,限制车辆进出和收取停车费这些事情物业自己就做主了?没有征求我们业主和业委会(安装门禁时属于业委会的过期阶段) 的同意,物业公司就安装门禁了.这些问题我们向居委会也反映过多次,居委会不但没有解决,现在还把我们有纠纷的业主剥夺了业委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这种行为不知道书不属于违法,但给我们老百姓的感觉上是街道和居委会这些政府部门跟物业服务公司是穿一条裤子的,而不是站在我们老百姓,小区业主这边的. 下面我附上街道和居委会的书面通知和国家民法典的相关照片,请烟台市政府给我们老百姓讨个公道! 谢谢政府! |
【开发区建设交通局】答复:2021-03-08 11:16:52 网民朋友您好,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指导本辖区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调解处理物业管理纠纷。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开展业主自治管理,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开展社区管理、社区服务中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工作。根据《业主大会规程》,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 5、具有一定组织能力 6、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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