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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154558     部门:芝罘区住房建设局     提问者:刘     提问时间:2021-04-13 14:09:00
物业费与自来水费捆绑问题
领导你好我想请问一下物业费跟自来水费捆绑一起合法吗?如果违法我们举报为何没人管,有关部分推来推去的,请问哪个部门可以管这个事,谢谢!如果没人管我们给省里督查组打电话可以管吗?

【芝罘区住房建设局】答复:2021-04-19 15:45:19

关于物业收费问题, 根据《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三条:省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价格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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