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我要提问
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154573     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     提问者:孙先生     提问时间:2021-04-18 20:06:46
香山花园物业小区疑似违建收费亭
开发区香山花园小区门口多年来一直是设置有自由停车位,外来车辆有停车均可停在小区门口附近,因车位多且方便门口商户办业务,一直受业主好评。但就在前段时间,香山花园物业在小区外自由停车场入口未经业主同意,擅自搭建了一个石墩,我们一问之下才知道这是要准备盖一个收费亭,自从盖了这个石墩,我们业主进出十分的不便,甚至有车辆剐蹭情况发生,这些其实都是可以避免的,更为关键的是,这个不足四米宽的入口算是香山花园的消防通道,一旦搭建了收费亭,不仅是违法搭建更是让安全隐患极为严重,试想一下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无法进入的话谁能承担那种损失,后来在我们业主的努力投诉下,他们物业迫于压力拆掉了原来搭建的石墩,原本以为事情得已解决,没想到最近香山花园物业又开始动员我们其中一些不知情的业主,大概情况就是只要香山花园50%以上的业主同意了,他们再把不足四米宽的入口两把绿化带申请铲除掉一部分,达到国家要求的四米以上(消防通道是消防人员实施营救被困人员疏散的通道,比如楼梯口,过道和小区出口处等。住宅小区从室内到地面的楼梯,小区内到外面公路的道路都属于消防通道。消防通道的宽度不得少于4米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对单位责令改正,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可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就可以进行搭建收费亭,对此情况我认为极为不合理,难道50%以上的人假设真的同意了我们这40%多的人就只能默默接受自己不愿接受的现实吗?说白了,还是物业看周边停车较多想赚一笔钱,并未从业主和安全的角度出发,之前搭建的视频和图片还有后来拆掉的图片绿化带的图片我都已经上传,希望相关部分能够引起重视严查此事,杜绝安全隐患,毕竟安全至上,人民至上。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答复:2021-04-23 09:45:01

您好,感谢您对城管执法的关心与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根据中共烟台市委 市政府 烟发【2018】22号文规定,各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辖区内违法建设、私搭乱建、户外广告、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查处。根据属地管理,该问题建议您向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投诉反映,联系电话:6373308.感谢您的参与!
提示:只有提问网友本人可参与  满意度说明
满意度调查: 查询密码:
网友回复
关于水母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法 | 版权声明 | 平台公约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电话:12377举报邮箱: 侵权假冒举报:0535-1231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5-6631312举报邮箱(未成年人的举报平台): 举报受理和处置管理办法
山东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站疫情防控有害信息专项举报入口:jubao@shm.com.cn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专区暴恐举报网暴举报

  • 水母网官网微信

  • 水母网官网微博
本站官方网址www.shm.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