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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154661     部门:芝罘区住房建设局     提问者:小王     提问时间:2021-04-21 14:10:53
西南河路胜利小区地下停车场出入口路边停车问题
芝罘区西南河路胜利小区D区出入口处,每日都有部分车辆在路边停车,该路段狭窄又设置了胜利小区D区地下停车场及地上商铺停车场两个出入口。车辆停在路旁在高峰期根本无法正常搓车。与小区物业沟通,物业通过摆放石墩等方式来告知此类车主不能停车,但并无效果,也因无法确定此类车辆是否属胜利小区业主,无执法权。希望有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该路段以及此类违规停放车辆进行规划及处理。

【芝罘区住房建设局】答复:2021-08-05 20:33:45

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物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城管执法、房地产开发、财政、民政、价格、公安、城乡规划、市政公用、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工作。违规停车转交警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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