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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154840     部门:莱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提问者:肖     提问时间:2021-04-26 10:51:53
莱山澳柯玛小区十七八年的石榴树被物业挖走,不知去向
澳柯玛小区六号楼一单元门口有一颗大石榴树,修剪的很好,分好几层,很好的景观树,应该价值不菲,未经业主同意被物业挖走,请调查,即使要移植,也应该在小区内移植,不应该无声无息的挖走,没有任何的交代,还声称树死了,在烟台市整治环境的大环境下,肆意妄为,当小区居民和环境管理部门智商不够,物业最聪明。请政府部门彻查

【莱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答复:2021-05-21 16:43:29

您好,此处位于小区内部,归属小区物业管理,具体事项建议咨询莱山区住建局物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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