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我要提问
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15493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09-07-01 11:12:40
这样是否属于偷税漏税
领导你好:我是幸福东福泰小区居民,我们小区的物业管理是开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我们小区实行停车收费,可是物业公司每个月给我们的不是由税务部门制定的发票,而是他们制定的收据,现在外边的公共停车场都是正规发票,像他们这样的是不是属于偷税漏税,我们税务机关有没有责任进行查处,谢谢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09-07-02 09:04:36

您好:
小区物业停车场不给您开具正规发票是违反税法规定的,因为您持有收据,可以作为证据到烟台市地税局13楼1301室举报,或以举报信的形式邮寄到烟台市芝罘区环山路113号烟台市地税局13楼1301室,邮编264001.
提示:只有提问网友本人可参与  满意度说明
满意度调查: 查询密码:
网友回复

  • 水母网官网微信

  • 水母网官网微博
本站官方网址www.shm.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