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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155462     部门:芝罘区住房建设局     提问者:刘瑞萍     提问时间:2021-05-22 14:53:07
芝罘区刘家村拆迁事宜
芝罘区刘家村建设高铁进行拆迁,但是目前拆迁程序不合法,村委书记一手遮天,损害百姓利益。村里的房产证91年左右办理,和目前拆迁面积不符不合理的不给重新测量,部分同意拆迁的村民签字后只给一张纸,没有任何签字盖章,无视百姓利益。

【芝罘区住房建设局】答复:2021-05-25 09:43:34

您好,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补充意见》(烟芝办字[2019]52号)文件规定,“街道(园区)主导辖区内棚改工作。”。具体计划安排建议咨询辖区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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