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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155951     部门:高新区规划国土建设部     提问者:倪雪飞     提问时间:2021-06-16 13:53:24
高新区金海名园小区擅自将住宅楼租给第三方当做宿舍使用
金海名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海物业)在未征得业主及利害关系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位于烟台市高新区科技大道99号金海名园小区17号、18号、19号、20号住宅楼主体建筑内的物业管理用房出租给第三方做为集体宿舍使用,收取租金并已开始改造施工。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全体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金海物业的行为已严重侵害了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
同时,高层住宅不适合做为群租性房屋使用,其在消防安全和公共安全上存在重大隐患,对建筑的改造也影响建筑的安全性,危及每一位业主的生命安全。
为了维护各位业主的合法权益,抵制金海物业的不法行为并要求金海物业:
1.立即停止对业主合法权益的侵害,停止施工,解除与第三方的租赁合同;
2.对已施工部分立即恢复原状;
3.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评估建筑安全性,费用由金海物业承担。

【高新区规划国土建设部】答复:2021-08-31 10:39:30

你好:高新区马山街道办事处已要求物业公司进行整改。谢谢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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