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我要提问
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156000     部门:高新区规划国土建设部     提问者:周宁     提问时间:2021-06-17 10:31:14
供暖问题
入住率达不到多交热损费正常
那么多交了热损费室内温度只能达到最高14°
请问这是不是热力公司供暖问题。
我交了热损费,供热公司是不是应该按照18°最低温度给达标。

【高新区规划国土建设部】答复:2021-08-19 09:58:16

根据2014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山东省供热条例》规定,2015年起,烟台卧室、起居室的温度不低于18℃,供热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如果用户认为室内温度不达标,可要求供热单位测温,对供热单位的测温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市供热燃气管理处进行复测,也可以申请社会公正计量行(站)进行复测。申请社会公正计量行(站)进行复测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烟台供热18℃以上才算是供暖温度达标,如果因供热企业原因导致室内温度不达标的,供热企业应当承担检测费用并减收热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暖管理条例》规定的达标温度18℃为例,多数城市的地方供热条例都规定,当室内温度大于16℃小于18℃时,退费比例为40%;当室内温度大于14℃小于16℃时,退费比例为50%或60%;当室内温度小于14℃时,退费比例为100%。
提示:只有提问网友本人可参与  满意度说明
满意度调查: 查询密码:
网友回复
关于水母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法 | 版权声明 | 平台公约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电话:12377举报邮箱: 侵权假冒举报:0535-1231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5-6631312举报邮箱(未成年人的举报平台): 举报受理和处置管理办法
山东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站疫情防控有害信息专项举报入口:jubao@shm.com.cn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专区暴恐举报网暴举报

  • 水母网官网微信

  • 水母网官网微博
本站官方网址www.shm.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