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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咨询 编号:156614     部门:公安局     提问者:刘     提问时间:2021-07-15 17:25:44
房屋出租需要在派出所进行登记么?
我有个房子想要出租,如果出租出去,是否需要在所属的派出所进行登记?

【公安局】答复:2021-07-20 10:35:47

您好,来函收悉,现答复如下:房屋出租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在流动人口入住后24小时内登记其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等基本情况,并在3个工作日内向公安派出所报告,督促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流动人口终止居住的,房屋出租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应当自流动人口离开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报告公安派出所。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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