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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反馈 编号:156768     部门:芝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提问者:市民     提问时间:2021-07-24 15:49:44
追问:东海薄板院内天然气罐存巨大安全隐患
东海薄板院内的天然气罐经管委回复为设备资质齐全,被列为重大危险源。那么,对于重大危险源,执法管理部门是不是更要对其严查严管。东海薄板这个罐是否真的资质齐全?难道具备和新奥燃气、汇通燃气等公司一样取得了销售资质了么,有资格自己罐装并且销售给租户么?其次,东海薄板停产好几年了,企业已经不再生产经营,而是厂区内私搭乱建厂房,原先的输气的管道不单是肆意拆解,并且也是年久失修,这样重大的安全隐患相关执法部门确实在敷衍执法。再次,厂区内私自动火、叉车无证车无证人作业的比比皆是,就这样的企业管理态度,能保证对重大危险源做好保护么?市里现在提出事要解决,难道相关部门就是这样敷衍老百姓?难道非要举报给问政山东才能真正解决?相关部门典型的惰政懒政。

【芝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答复:2021-07-27 10:22:52

您好,只楚办事处回复:经我办现场了解,东海薄板天然气罐已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因东海薄板已停产,目前罐内已无天然气,且不存在买卖天然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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