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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156993     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     提问者:林丽莎     提问时间:2021-08-15 21:58:09
泰和新材料违规排放有害气体
自8月初,夹河苑小区及金东国际金东小区等区域散发出难闻气味,经大量群众多方举报,环保局和110等各部门来勘察,得出结论为泰和新材因搬迁导致废气泄漏,并回应说此气味不影响人体健康。但是附近居民,特别是夹河苑小区居民,经几天气味熏陶,不少人特别是体弱和老弱人员,均感不同程度的身体不适,如鼻腔和咽喉不同程度发疼,引发气管炎等。
夹河苑小区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但是举报事情过去将有一个星期,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相关部门也没有给我们明确的解决方案。
请相关部门对此事给予重视,在建设金山银山的同时不忘绿水青山。保证附近环境生态,保证附近居民安全的生活环境!

【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答复:2021-08-16 15:31:35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异味问题,8月13日上午,经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溯源(本次为突发事件),异味源为泰和新材东厂区。经查,泰和新材东厂区正在实施厂区搬迁,在设备拆除过程中,五车间管道内用于冷媒的少量乙二醇泄漏并流入厂区污水处理系统。初步分析认为,乙二醇与污水中其他物质发生反应后产生异味造成群众投诉。问题发生后,企业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关闭污水站门窗,关停污水站进水,防止污染加重;向污水处理系统加入次氯酸钠药剂,加快有机物降解速率,尽快消除异味。我局执法人员已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企业厂界以及小区周边的采样检测结果显示,厂区周边臭气浓度最大值为18,其余点位均低于18,未超过厂界臭气浓度限值20;其他采样监测数据,正在督促尽快出具。同时我局利用VOCs走航监测车持续对小区及厂区周边的走航监测数据显示,空气中主要污染物为甲硫醇、乙硫醇、二甲基乙酰胺等(此类物质嗅觉阈值极低,极易引发群众异味投诉),VOCs数值为0.1-0.7mg/m3,未超过山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2mg/m3)。截至15日凌晨,走航监测数据显示,VOCs数值保持在0.1mg/m3以下,基本恢复正常。针对泰和新材污水站中的约1500方废水,督促企业紧急封存,并协调连夜运送至万华化学、万润等污水站暂存处置。综上,分析认为,小区及厂区周边环境空气质量符合国家和山东省标准,泰和新材东厂区不存在超标排放污染物等环境违法行为,但确实对周边居民造成异味影响。下一步,我局一是督促企业加快转运处理封存污水,在保证安全前提下,采取科学有效措施,彻底消除异味影响。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境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治环境安全风险隐患,妥善处置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杜绝环境污染事件发生,确保环境安全。二是加大企业环境监管监测频次,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如您再发现异味问题,请您直接联系我局执法人员17605358305,以便及时沟通、了解相关情况,感谢您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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