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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157175     部门:莱山区住房建设局     提问者:刘柳     提问时间:2021-08-31 21:35:58
五彩文化广场是欺骗消费者的手段
2019年11月购买绿建置业开发的五彩文化广场商铺,当时交完首付19万元,问尾款什么时候交,说是等通知到时可以选择贷款或是钱凑齐也可交全款,但是至今没有人通知交钱甚至办理贷款等业务,期间也咨询过什么时间交钱,只是让等通知,当时签的合同说是缺印章需要收回盖章,至今未给,后来才知道那不是正式合同是属于草签合同,但是和他们要也没有给,现在项目一直没有运作起来,要求退款也无人受理解决,希望可以有人能够帮我们解决问题,我们的钱是辛苦挣来的。

【莱山区住房建设局】答复:2021-09-06 09:25: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诉求人与开发企业双方为民事合同关系,相关问题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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