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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157181     部门:芝罘区住房建设局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21-09-01 11:03:45
中正公馆物业不作为,强烈要求换物业
芝罘区中正公馆物业不作为,只管着收钱,不办事,啥也不管,连个物业群都没有!态度恶劣!强烈要求换物业!!!昨天下大雨,楼里全淹了,好多楼都淹了,物业一点不作为,也不管,强烈要求换物业!!!

【芝罘区住房建设局】答复:2021-09-01 16:37:30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4号)第十一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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