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我要提问
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157392     部门:福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提问者:徐玉洛     提问时间:2021-10-19 18:12:27
中梁金玉府小区供暖问题
小区里面有安置的回迁户,分配在不同的楼栋上,关键是这些回迁房到现在都没有分配房子,但是现在热力公司要求必须最低百分之三十,而且还要把回迁户算进去,回迁户都没有分配房子,为什么还要把他们算进去,导致整个小区供暖比例都不够,这些问题难道需要我们这些买房子的业主去承担吗,回迁户一年不分配我们就冻一年,十年不分房子我们就冻十年。希望政府能够沟通解决,

【福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答复:2021-10-22 17:21:20

您好,经咨询热力公司,根据烟热办函〔2002〕第14号文第五条,单元需求供暖比例不足70%的单元,供热企业可以不予供暖。根据烟价〔2011〕103号文件第一条规定:热用户数达不到供热合同规定的标准,如果用户要求供暖,且供暖单位具备供热条件,其供暖价格可由共、用双方协商议定,并以合同方式约定。 本着服务保障民生的理念,根据福山区政策,将新小区单元最低比例数降到30%,协议供暖,新小区供暖比例需达到两个30%,即整小区供暖比例达到30%,小区内每个单元供暖比例达到30%。
提示:只有提问网友本人可参与  满意度说明
满意度调查: 查询密码:
网友回复
关于水母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法 | 版权声明 | 平台公约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电话:12377举报邮箱: 侵权假冒举报:0535-1231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5-6631312举报邮箱(未成年人的举报平台): 举报受理和处置管理办法
山东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站疫情防控有害信息专项举报入口:jubao@shm.com.cn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专区暴恐举报网暴举报

  • 水母网官网微信

  • 水母网官网微博
本站官方网址www.shm.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