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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咨询 编号:157642     部门:芝罘区住房建设局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21-12-21 23:51:49
白石路的危房什么时候改造?
我是白石路的顶楼住户,我们房子小雨渗水大雨漏雨,墙皮脱落严重,外墙的水泥都露出了红砖,厕所全在室外,这都不算危房吗?什么时候能给解危,现在已经无法居住,在外租房

【芝罘区住房建设局】答复:2021-12-23 14:54:05

根据《烟台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规定》(烟台市人民政府令第136号)第十九条: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应当申请房屋安全鉴定:(1)房屋达到设计使用年限需继续使用的;(2)房屋基础、墙体或者其他承重结构出现下沉、倾斜、裂缝、变形等情形的;(3)因自然灾害或者是爆炸,火灾等事故可能造成房屋结构损坏的;(4)其他依法应当申请房屋安全鉴定的。建议产权人根据管理规定,立即前往烟台市房屋安全监理中心或者烟台市住建局网站查询经市局公示的鉴定单位,申请房屋鉴定,确定危险等级。并根据第三十五条规定:危险房屋的解危费用,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或者是当事人另有规定的以外,由房屋所有权人承担。如业主认为房屋存在法律条例中所述情况的,可依照法律条例规定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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