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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157843     部门:公安局     提问者:王志浩     提问时间:2022-03-19 12:13:08
高新区派出所办案程序错误对我行政处罚过重
2022年3月12日14时许我进入高新区振华超市时出示健康码后因保安吴树忠态度恶劣与其发生争吵。和吴树忠说了咱们好好说话后,对方依然指着申请人态度非常恶劣不让进入超市,尔后对我进行挑衅和威胁说:“你还敢打吗?走,出去!”我和吴树忠中间还有一位他们的超市领导,一直在吴树忠和我中间劝阻,吴树忠还对其说:“领导,这事你管不管?”他们领导没有说话。当时我看围观人员较多怕影响公共秩序就将手搭在对方肩膀上想喊他去超市门外沟通,此时吴树忠自己碰瓷倒地。对方倒地的方向与我手掌可以发力的方向完全不同,我只是将手搭在对方肩上,对方便自己向后倒下。我并不存在主观故意伤害且未对对方身体造成任何伤害。对方在倒地之前还往前走了一步调整了自己要摔倒的位置,倒地过程申请人有视频证据为证。吴树忠倒地后称自己有心脏病,我问他们领导怎么处理,其领导说:“没事,我来处理,您去购物就可以。”
事后我积极配合警方调查,我告知警方有其他视频证据和现场证人后,警方并未采用只让回家等候处理结果。同年3月18日上午10时警方在吴树忠并未到场的情况下跟我说:“对面要三万块钱,能接受就喊他(吴树忠)过来,不调解你就等行政处罚。”于一个国家资助的贫困生来说三万元无疑是一笔巨款,我自然无法接受但表示可以承担其体检费和医药费,对方不同意遂调解无果。随后不到半小时就做出了行政处罚决定,我对此表示疑问。而且我并未殴打对方且对方身体并没有收到任何侵害。警方也全程未提供伤情鉴定报告或任何体检证明和住院手续。在此情形下警方仅凭一段监控录像就对申请人作出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是否太过严重!一、警方未出示行政处罚告知书而直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此为程序违规。二、我并未殴打对方且对方身体并没有受到任何侵害。且警方全程没有出示任何伤情鉴定报告或体检住院证明。警方却认定我殴打他人,此为适用法律依据有误、证据不充分。三、我将手搭在吴树忠肩膀上时不存在主观故意伤害,其中对方的伤情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这点并没有相关具体证据证明。然而警方却仅凭一段模糊的监控录像就对申请人作出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如此草率的行政处罚决定是否对我来说过重!又是否合理!警方所认定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违规,具体行政行为不当。我单凭一己之力走司法程序成本太高,请求相关机关查明事实。我是烟台理工学院大二在校生,国家资助的贫困生,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此为初犯、偶犯、无主观故意行为。这样重的行政处罚对一个刚二十出头的在校大学生而言是何等的冤枉又是何等的不公啊!如果因此留下案底,对我来说无疑不是一次巨大的打击更是影响前途的冤情!对别人来说可能是一件不足挂齿的小事可对我来说这可是关乎自己仕途的人生大事啊!
综上所述,我认为警方的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适用法律依据模糊,是一项结案草率、处罚过重,显失公正并带有严重倾向性的行政处罚决定,请求相关机关查明事实,并根据事实和法律依法决定撤销我的此项处罚。

【公安局】答复:2022-03-23 14:5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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