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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157854     部门:芝罘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提问者:曹爱君     提问时间:2022-03-22 15:04:16
菜鸟驿站拖欠工资
本人于21年10月18日至12月14日在菜鸟驿站新世界花园1号店从事快递分拣小时工兼职工作,自22年1月26号开始菜鸟驿站新世界花园1号店拖欠工资,目前拖欠本人21年10月18日至21年12月14日的工资,共计2404元。

【芝罘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答复:2022-03-23 16:24:55

经落实,单位负责人称已支付了反映人2800元,不存在拖欠,但反映人认为单位支付的工资数额不对,且反映人今年53岁,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该情况已告知反映人到芝罘区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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