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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158446     部门:交通运输局     提问者:薛江彩     提问时间:2022-09-29 22:11:23
在莱山“烟台枢纽立交桥”车辆人员涉险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2022年9月15日晚,在烟台莱山区由南向北驾车驶入山东高速集团的烟台枢纽立交桥(烟台站),在没有任何警示和危险告知的情况下,驶入匝道半坡处,因道路积水过深,导致车辆熄火(没有二次启动),开车门雨水直接流入车内,下车水淹没膝盖以上。
该匝道没有任何路灯设施和积水排渠设施,车辆已达三辆涉险,等待救援期间互助,因为水流大量拥入,背驮女士孩子出险区,并由涉险人阻止十余辆车辆驶入,该高速路关卡人员只是在亭楼内避雨,未到匝道下口阻止车辆进入,并对涉险车辆未进行任何救助和排除险情。投诉人期间拨打119及交警电话最后联系亲友求助直至拖车救援到场,水深救援车辆均不能入内,将开始深水区已经开始能漂浮起的车辆涉险人与救援人员逐一互助推出拖走。
整个过程长达两个多小时,高速集团未履行排险排查义务。 投诉人第二天到现场才发现公路车辆在匝道口下,水仍然没有排除。 之后令投诉人气愤的是在拨打12345市长热线后,得到2986337礼貌性回复称非本高速公司是另一高速公司,确凿让另一高速公司一定回复。某些高速负责人为确保官位和推卸责任,将导致匝道积水的乱摆的防滑沙袋及防音棚板直接拆除,掩饰追责证据,事前放任不管,事中不理不问不履行责任,事后销毁证据,亏投诉人自身和多方收集影像资料,可以证实。
介于山东高速集团当天晚上导致三辆以上车辆涉险及导致人员被困,不管不问,疏于管理不履行职责,特别是造成投诉人车辆发动机车辆需要更换、进水车辆无法再买卖,现依法提出要求如下:
一、此次出现导致投诉人受到巨大生命安全和家人担心劳烦朋友操心,故结合身心创伤先要求按照车辆出厂价格三倍赔偿投诉人;二、对车辆维修期间的交通费用按照每天叁佰元补偿至车款赔偿到位;
三、对致人民财产和生命不管不顾的责任人进行处理,并在人民日报和内参刊物公开道歉,并对匝道重新设计杜绝险情再次发生;四、对修建该匝道的建设方案合法合规程序所有文件予以出示,并出示设计人及单位公示身份和信息,对列入匝道建设的预算和花费进行审计,对匝道是否存在设计缺陷予以书面说明;对匝道边堆放沙袋是否人为增加雨水险情予以书面说明;对隔音带是否增加雨水险情予以书面说明;对清除隔音带和撤走沙袋的合法决议程序的书面资料予以出示并就是否为规避追责而清除予以书面说明;对匝道及相关设施设计缺陷和贪赃枉法的对主管和责任人向纪检委进行书面解释材料;
五、要求山东高速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在2022年9月15日暴雨橙色预警的工作时间和非工作时间都在做什么一一说明,该次预警班子成员是否提前进行决议排险和保障工作做了哪些;为什么失职不排查重大险情,为什么不设警示标志和危险提示,对特殊天气为什么不提前发布不得驶入的告示;
六、对投诉不予处理书面说明,如本次仍得不到处理,投诉人将向中纪委、内参刊物作出必要诉求和反映,投诉人目前对国内省内及自媒体朋友要求报道暂予以回避态度,就不处理的责任人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反映;
七、请主管部门要求涉事单位就涉险事件进行处理,在两周内即2022年10月12日前解决,不得过多就投诉人及家人隐私进行干预和找任何人进行说清托办,投诉人会全称录音录像,在事情得不到解决均有可能报道;

【交通运输局】答复:2022-10-08 09:26:30

网民朋友:您好!经落实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您反映的问题建议向山东高速集团咨询。谢谢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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