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我要提问
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158627     部门:芝罘区市场监管局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22-11-23 21:53:59
通伸监管所不作为
上次投诉的编号158595,我对他们的答复很不满意
1.第一次到通伸工作人员接了材料并没有处理。我第二次去他们说材料找不到了,请问这叫作吗?
2.给我的答复歪曲事实主观臆造。说什么商家把货款退给我了,监管所和商家协商后同意退50元。这完全是胡说八道,商家本来说是全退的,后来只同意退50元,你们不作为就算了别往脸上贴金了。
3.你们的工作人员都说这定金应该退,商家不同意全退你们也管不了。
4.请问你们是执法部门管不了我就想问一下哪个部门能管。

【芝罘区市场监管局】答复:2022-11-30 15:10:35

尊敬的市民朋友,您好:经查询,您曾经到过通伸市场监管所进行现场投诉,和拨打12345投诉。通伸所于2022年10月18日前往商家落实情况。经过落实,商家表示您缴纳100元订金。商家上门后您认为马桶距离墙面尺寸不符,要求退货退款。商家已经进行退货退款,而剩下的订金只能退还50元。因商家认为您是实体店购买订购的马桶,且您的住址距离商家较远,上门需要扣除上门费用。经部门多次与商家沟通,因产品不影响二次销售,是否可以各退一步。经工作人员与商家沟通,商家明确表示只能退50元。部门于10月19日14时14分,14时20分,14时35分给您打电话均未接听。10月20日10时40分,部门再次给您打电话并告知您,您表示不认可,仍然要求退款100元。经工作人员与商家沟通,商家明确拒绝协商,只能退款50元。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调节:“(三)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者被投诉人明确拒绝调解的。”部门依法对该投诉终止调查。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提示:只有提问网友本人可参与  满意度说明
满意度调查: 查询密码:
网友回复
关于水母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法 | 版权声明 | 平台公约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电话:12377举报邮箱: 侵权假冒举报:0535-1231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5-6631312举报邮箱(未成年人的举报平台): 举报受理和处置管理办法
山东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站疫情防控有害信息专项举报入口:jubao@shm.com.cn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专区暴恐举报网暴举报

  • 水母网官网微信

  • 水母网官网微博
本站官方网址www.shm.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