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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咨询 编号:158747     部门:公安局     提问者:王庆杰     提问时间:2023-01-01 12:01:16
烟台市区燃放烟花爆竹规定
今年过年烟台市区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能不能公开一下。

【公安局】答复:2023-01-05 10:11:56

您好,目前,我市执行《烟台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分为禁止燃放区和一般管理区。禁止燃放区为:(一)芝罘区、福山区、莱山区、牟平区、蓬莱区、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昆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二)海阳市、莱阳市、栖霞市、龙口市、招远市、莱州市的建成区,建成区的具体范围由各市人民政府划定,并向社会公布。禁止燃放区范围内,禁止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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