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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159509     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局     提问者:鲁利美     提问时间:2023-08-13 16:03:21
祥和房管偷拆店铺,商户如何维权?
各位领导你们好,我是福茂路-1-35号店铺的店主,(租的祥和房屋管理处的房子)
2020年六月份起租的这个店铺,按照一个月750元的价钱交租。
来的时候这个房子不堪入目,我们自己投资砸墙,砸炕,铺地,贴壁纸,吊顶,刷墙等等,又做了门头,安了防盗门,投资装修两万八千多,如今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我店里的两把最大的玥玛锁(保险公司承保五十万一把)两把加上防盗门上自带的防盗锁、以及防盗门和门头整个给撬开,包括店里的任何东西不见了影踪,如今又说是违建,违建为什么要租给我们呢,作为一个房管部门,为什么还知法犯法,收够了房租转过头来又告诉我们成为违建了,那么违建的房子租金又哪去了呢???
现在我经营了好几年的店铺已经成了一堆废墟了,我的店铺以及店里的东西都不见了踪影。
本人精神和物质严重受到了伤害!!!
诉求有关部门赔偿我的装修费用以及我的店铺,望各位有关部门的领导们严肃处理!!!

【住房城乡建设局】答复:2023-08-16 14:44:26

您好!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支持。经核实,您未与我单位签订租赁合同。福茂路付1-35号的承租户是孙焕东。2021年7月22日,我单位收到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幸福街道办事处《关于拆除涉“公”违法建设的函》,认定该房屋为非法建筑。2023年7月6日,承租人孙焕东将该房屋移交给我单位,当天我单位配合相关部门对该房屋进行了拆除,该房屋已被列为违法建筑,政府不予补偿。您向孙焕东缴纳的房租属于个人行为,我方并不知情,我单位所收租金全部上交财政。如有其它问题请向6876926咨询反映,我们将核实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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