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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159573     部门:开发区建设交通局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23-09-04 14:23:05
响应国家号召购买能源车,安装充电桩时受到层层阻碍
本人是开发区银海花苑的业主,2023年7月购置一台国产纯电汽车,购买前曾咨询过物业,能否安装充电桩时,物业给与肯定答复,购买车辆后物业先是以用电安全和消防安全阻止安装充电桩,随后我致电电业局等专业部门,部门回复用电和消防均没有问题,物业出具办理手续即可。 物业后来又以无车位为由,拒绝安装,由于银海花苑小区内停车位一直为公共所有,车位充足,内部从未租赁买卖,安装充电桩并不占用车位,也不会改变停车位使用用途,更不会私自占有车位,并且小区已有业主安装过充电桩,后来物业和业主委员会找到我单元楼内的邻居,大肆宣扬安装充电桩的危害,阻拦安装,我认为非常不合理,购买纯电汽车本就是为了响应国家号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对保障能源安全、促进节能减排、防治大气污染具有重要意义。而充电桩作为新能源汽车的配套基础设施,是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重要保障。物业有义务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在业主申请安装充电设施时予以配合,同时我将保证安装后,绝不恶意占用车位。综上,希望街道、部门能够帮助我积极协调物业、业主委员会,因地制宜的考虑安装充电桩事宜,而不是一刀切,对安装加以阻力。

【开发区建设交通局】答复:2023-09-08 16:34:58

网民朋友您好,银海花苑小区已成立业委会,您可咨询业委会以便协调相关问题。感谢您的参与,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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