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我要提问
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159759     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局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23-11-16 16:55:25
莱山区未按照烟台市要求退契税
根据烟台市住建局要求,自2022年11月1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前在烟台市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以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且在2024年6月30日前足额缴纳契税的购房者,可享受购房契税补贴50%。购房人可持已备案新建商品住宅或二手住宅买卖合同、购房人身份证明及不动产契税完税证明,向房屋所在地住建部门申请购房契税补贴;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会退还材料并说明原因;符合条件的报当地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复核合格后,发放补贴资金。各区市政府将结合自身实际,拟定详细的工作程序和要求,同时对此项工作负责。补贴政策的实施,能够减少购房人购房成本约5000-20000元。
目前为止,开发区已经发放了好几批次。芝罘区、高新区、福山区正在制定相关政策,高新区回复因为财政紧张的问题暂未出台细则。唯独莱山区住建房管科,直接打电话告知“因为莱山区房屋销售情况非常好,故莱山区不执行此政策以促进销售”。我想问一下,烟台市住建局的指导性文件,明确要求“各区市政府将结合自身实际,拟定详细的工作程序和要求”按照字面意思是要求区政府拟定详细的工作程序和要求,而不是“不执行”。后询问可否给予不执行此政策的文件,被告知无此文件。市住建局的政策,区住建不执行,是否合法?可否予以调查,给予明确答复。

【住房城乡建设局】答复:2023-11-20 08:39:28

您好,根据机构职能分工,市级、区级分工职能各有不同,《关于进一步促进烟台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由烟台市区房地产开发管理领导小组拟定相关政策,购房返税是否执行应由各区市政府按照当地实际情况来确定。因涉及莱山区住建、财政、税务等多部门职能,莱山区是否执行退契税政策由莱山区政府依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执行。
提示:只有提问网友本人可参与  满意度说明
满意度调查: 查询密码:
网友回复
关于水母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法 | 版权声明 | 平台公约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电话:12377举报邮箱: 侵权假冒举报:0535-1231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5-6631312举报邮箱(未成年人的举报平台): 举报受理和处置管理办法
山东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站疫情防控有害信息专项举报入口:jubao@shm.com.cn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专区暴恐举报网暴举报

  • 水母网官网微信

  • 水母网官网微博
本站官方网址www.shm.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