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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159870     部门: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提问者:刘颖     提问时间:2024-01-04 12:46:44
清泉供热温度不达标,不按政策执行
清泉供热已上门测过温度,并且是非测温时间上门测的,客厅温度是15.8度,按照《烟台市供热管理办法》中的规定测温时间为7:00-10:00、15:00-20:00,清泉供热每次都是中午11点左右,或者下午13点左右去测温,并且这个时间段测温也就是15.8度。要求清泉热力按照《烟台市供热管理办法》中的规定用户室内温度高于或者等于14℃、低于16℃的,退还不合格天数收费额的50%。清泉供热答复只能停暖退费。

【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答复:2025-04-08 10:02:11

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已要求清泉热力公司派专业技术人员加强沿线巡查,做好市政供热管网及各个小区流量压力的抽查监测,务必确保设备运转一切正常。同时要求供热公司对诉求人所在单元总管道进行查看,对所在小区热力管网进行排查,确保小区供回水温度均处于正常范围。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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