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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159880     部门:芝罘区市场监管局     提问者:锦绣     提问时间:2024-01-08 10:18:29
关于锦绣新城三期物业费涨价的问题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锦绣新城三期的业主。特向贵局反映锦绣新城对三期业主物业费进行涨价的问题。

2023年11月份,物业在楼道张贴物业费涨价通知。作为业主认为此行为无效,经多次沟通,物业強制按涨价后标准收费。
此举既违背烟台市物业管理条例,也违背民典法。
在沟通无效情况下,特向贵局投诉反映此事。希望贵局本着对业主负责的态度,中止此强制涨价行为。
物业针对三期进行涨价行为不妥。同一小区物业费不同,恐怕也是全市首次出现的怪像、乱像。而且这种单方面涨价行为,也违法。
物业不能以各种亏损成为涨价理由。如果现物业自恃物业费低,可申请退出物业管理。
锦绣新城作为烟台市最大的经济适用房示范小区,在目前大环境状态下,随意涨价,既给低收入群体带来影响,不利于社会安定。又给城市抹黑,带来潜在不利影响。
别看一家每月二、三十元涨价,小区几千户,物业为此一年就是增加一、二百万,数目不小。作为物业,首先要提高服务,而不是一味提高收费。作为服务行业,也不是一纸通知就能涨价。希望贵局制止这种不合法行为。切实维护业主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祝领导们工作顺利!

【芝罘区市场监管局】答复:2024-01-15 15:19:34

尊敬的市民朋友:您好。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监管物业收费合法问题,锦绣小区物业收费8毛,其2009年备案的物业费就是8毛,之前给业主打折收取的费用少,但现在物业方恢复备案价,其价格符合国家规定,至于涨价是否需要经过业主同意,是否退出物业管理以及提高服务等其他问题非我单位职能,根据《关于加强芝罘区物业管理的实施意见》规定,各街道办事处对本辖区内的物业服务管理工作负属地责任,调解处理物业服务纠纷,因此该问题的职责部门为只楚街道办事处,建议您转只楚街道办事处反映。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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